四类职业:军官、企事业单位高级管理人员、科学技术人员、教育文化体育人员、医生、土木建筑工程技术人员等。
一至四类职业是中国国家职业分类标准(ISCO-08)中对职业进行的分类,具体如下:
一类职业:农、林、牧、渔业生产及相关人员、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、机械设备修理人员、军人等。
二类职业:技能工人、农业劳动者、生产过程操作人员、技术人员、管理人员、办事员及有关人员、商业、服务业人员、社会工作者、办事员及有关工作人员等。
三类职业:技术人员、专业人员、办事员、行政执法人员、教育文化体育人员。
四类职业:军官、企事业单位高级管理人员、科学技术人员、教育文化体育人员、医生、土木建筑工程技术人员等。